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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城市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
2010-05-27

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,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经研究确定,面向邹城市内外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选拔的职位和数额

本次公开选拔3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。具体职位是:

㈠市直部门单位

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1名

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

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1名

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1名

市统计局副局长1名

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

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

团市委副书记1名

市工商联副主席1名

市文联副主席1名

㈡镇(街道)

挂职副镇长(办事处副主任)20名

二、报考的范围、条件和资格

1、报考范围:

市直部门单位职位人选,面向济宁市内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干部公开选拔。镇(街道)挂职副镇长(办事处副主任)人选,面向邹城市内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干部公开选拔。

2、报考条件和资格:

报考人选除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;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(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和报考镇街挂职职位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,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);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);身体健康,同时具备各职位规定具体条件:

⑴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: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,具备一定的史志知识和研究能力,文字综合写作能力较好;中共正式党员。

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:熟悉机关工作程序和行政管理方式,了解文秘、财务等业务知识,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工作能力,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;女干部。

⑶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:热爱民族宗教工作,对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比较了解,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
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: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、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,了解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、政策以及工业、电子信息产业等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,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
⑸市统计局副局长:热爱统计事业,有一定的统计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统计分析研究能力,熟悉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国内外统计发展动态,了解国民经济核算体系、方法、制度。

⑹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: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有从事法律实务或政府法制、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经历,法学类等相关专业或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已具有司法资格者优先。

⑺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:财经类及相关专业或具有国有资产管理、金融、财政等相关工作经历,熟悉有关政策法规,具有经济师、会计师、评估师等相关职称者优先。

⑻团市委副书记:热爱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,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,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;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);中共正式党员。

⑼市工商联副主席:了解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工商联工作的政策法规,熟悉经济工作,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。

⑽市文联副主席:有一定文化艺术方面的知识或专长,文字功底较好,有从事宣传文化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,有文学艺术成果者优先。

⑾挂职副镇长(办事处副主任):思想政治素质较高,热爱农村基层工作,能够密切联系群众,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问题的能力。

报考人员的职务级别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以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;任职年限、年龄、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考上述职位: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、纪检(监察)部门立案审查的;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,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;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(不合格)等次的;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。

三、方法和步骤

1、公开报名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,采取组织推荐、个人自荐等形式报名,每人限报一个职位,填写《邹城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由干部所在部门或单位党组织核实并签署意见,连同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,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。

2、资格审查。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按照报考的条件、资格,对推荐报名人员逐一进行审查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,发放准考证,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,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。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低于10∶1的,该职位不再进行选拔或相应减少选拔数量。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全过程,如发现弄虚作假者,取消考选资格,并追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责任。

3、笔试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,特别是运用理论、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。根据笔试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1∶5的比例,确定面试人员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。

4、面试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等方面对考选职位的适应程度,重点测试其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、决策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。各职位根据笔试和面试各占40%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1∶3的比例,确定考察对象。考察对象的笔试、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。

5、体检。统一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体检不合格的不再作为考察对象,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。

6、组织考察。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。考察结果分值按20%计入总成绩。

7、研究任用。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,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意见,按照规定程序呈报市委研究确定任用人选。对拟任用人选,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。公示后,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,办理任职手续。对经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,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,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。

四、具体事项

1、报名时间:2010年5月27日至6月1日下午6:00,每天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2:00至6:00。

2、报名地点:邹城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(邹城市人民广场对过市科技大厦三楼)。

3、笔试、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4、联系电话:(0537)5212374、5213910

详情请登录邹城外宣网(http://www.zcw.gov.cn)、邹城人事人才网(http://www.zcrsrc.cn)查询。

本公告由邹城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邹城市公开选拔  

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

2010年5月24日